关于申请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的报告
南昌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本公司地处南昌市安义县长埠镇属长垅水土保持小流域治理范围内,目前距离南昌市55公里,昌北机场35公里,安义县城14公里,毗邻安义千年古村群。随着安义县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业化建设,着力打造南昌城市副中心、后花园,大力发展农家乐田园休闲旅游业,且在交通方面又与昌铜高速对接,待今年生米大桥西延工程完工后,从南昌红谷滩中心区到此只须30几分钟,区位优势更加明显。
在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安义县水务局通过招商引进了江西金涛绿缘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共同合作,致力于将科技园打造成为“一个园区,一个中心,三个基地,”即:南昌水土保持生态科技示范园区(国家级);南昌(安义)农家乐田园生态观光休闲旅游接待中心;全国中小学生水土保持科普教育基地(国家级);南昌高效生态有机农业循环产业实验示范基地;南昌市安全优质有机农副产品供应配送示范基地。
该项目计划5年内投资1亿元人民币,将带动安义县农家乐休闲旅游事业发展,必将产生较大的社会经济效益。20xx年度投资1000余万元。
一、生态农庄(度假村)整体规划思路
生态农庄旅游是以乡村风光、乡村风情、农业生产、田
园生活为旅游吸引物的旅游活动,因此必须突出乡村农家生活情趣,发挥项目基地现有优势条件,以新农村和诗意乡村生活的特点强化地方特色,设置游览项目。创造条件建设一个可持续发展的、真实的田园旅游区,而不仅仅是一个单纯的餐饮购物点,努力在规划区域形成一个适合观光、休闲、游憩与教育的良好环境。
依照园区的主题定位及规划理念,设计本区规划结构为一心四园,计五大功能区,分别为:
? 入口服务中心(其中包括入口管理处、售票处及相关农产品特色专卖店等)
? 各类活动区(其中包括老年活动区、青年活动区、高尔夫练习场等)
? 水土保持展示教育区(集科研试验、示范、教育于一体展示区)
? 公共活动区(其中包括室内棋牌、酒店、住宿为一体的各种功能用房)
? 休闲农庄区(为农庄旅游提供相应的住宿和活动的配套设施)
种植和养殖区(其中包括绿色蔬菜园、果蔬种植区和生态百花园等)规划对本项目的旅游服务点按三个层次进行布局。
一级服务区:为旅游点提供停车、集散、咨询、特产购物等综合服务,设在入口服务中心,有停车场、集散广场、游人中心、土特产购物商店等服务设施。
二级服务区:为游客提供用餐、住宿、会议接待等综合性服务,设在乡趣园内。
? 三级服务区:分布在主要游览线或结合景点设置的小型服务点,为游客提供小卖、公厕、电话及其它服务,包括固定服务点和流动性服务点等多种形式,可根据实际需要灵活布置。
二、20xx年兴建项目
今年景区主要修建一条生态休闲农业循环产业带(占地约300
亩)、生态停车场(2600m)、生态木屋两栋、生态酒店(900m)及道路等一批配套旅游基础设施项目。 22
生态休闲农业循环产业带。占地不少于300亩,投资300余万元,主要内容:种植绿化苗木100亩、果树50亩、蔬菜30亩、各类养殖120亩;
生态停车场。面积约2600平方米,投资16余万元;
生态木屋。两栋面积约200平方米,投资40余万元;
生态酒店。建筑面积月900平方米,投资180余万元; 游步道。长约2000米,宽1.5米,面积6000平方米,采用彩色吸水砖、天然卵石路面,投资约20万元;
旅游道路。长约2000米,宽4.5米,其中1400米采用厚22厘米C30 混凝土路面,600米为厚12.5厘米泥结石路面,投资约50万元;
其他投入。内容:园内村民拆迁补偿约130万元、园区土地等租赁费用150万元、员工工资福利等约50万元及固定资产等投资100余万元。
以上投资共计1036余万元。
三、效益
项目建成后,每年可接待游客1万余人,主要利润点为餐饮服务业、客房及商务会议服务、休闲养生农业。预计每年可产生经济效益200余万元,提供就业岗位50余个,且带动周边农民致富。
根据南昌市《关于进一步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特向南昌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一次性给予
我公司“农家乐”项目扶持资金20万元。
特此报告
江西金涛绿缘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201 年 月 日
第二篇:610-三、市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申请
三、市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申请
依据:《苏州市服务业引导资金管理办法》
公开范围:社会
申报条件:
符合服务业布局规划要求,已经立项或已制定实施计划的服务业重点发展领域、新兴领域和薄弱领域中的投资和经营项目,优先扶持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含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或公益性内容的产业项目。引导资金项目的实施以企业为主体。申报单位应符合以下要求:
1.在苏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企业工商注册登记二年以上;
2.具备健全的内部管理体系和财务制度,依法经营,照章纳税;
3.企业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高的资信等级和良好的信用记录,有一定的资金筹措能力。
所需材料:
1.申报单位的书面申请;
2.填写完整的引导资金项目申请表;
3.达到可行性研究报告深度的项目申请报告或具有资质的投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4.政府有权部门对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或备案批准文件;
5.企业(或事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前两年度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报表附注和其它相关财务资料(复印件);
6.当地财政提供配套资金的项目,应提供同级财政部门的证明文件;
7.申请贷款贴息的项目须出具项目单位与有关金融机构签订的贷款协议或贷款合同文本(复印件);
8.其他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
工作流程:
1.项目单位向所在的市(县)、区发改委和财政部门或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资产经营公司)提出书面申请;
2. 各市(县)、区发改委会同本级财政部门按照申报要求,提出初审意见后上报苏州市发改委,抄报苏州市财政局。市各行业主管部门(资产经营公司)对业内提出申请的符合条件的项目,可提出初审意见后直接行文报市发改委;
3. 市发改委会同市财政局根据产业导向和布局要求负责对上报项目进行评审,必要时可组织专家论证;
4. 市发改委、财政局提出引导资金扶持项目、扶持额度、重点扶持内容的初步计划,上报市政府。
5. 经市政府批准后,由市发改委和财政局联合发文下达引导资金正式安排计划。
6. 项目完成后,项目单位应及时提出申请,提供相关材料,做好资金兑现工作。
a.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苏州市服务业引导资金兑现申请表。 b.贴息项目要提供当期银行贷款的结息凭证;补贴项目:工程类项目应出具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和经市发改委(市服务业发展办公室)、财政局认可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基建审计报告(意见),补贴金额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的项目可由项目所在市、区财政部门确认的资金使用明细说明替代审计报告;营业类项目应出具工商营业执照及其它可资证明项目建设内容已完成的相关资料。各市、区提供配套资金的项目应提
供资金到位证明。
c.各市、区发改委(局)或有关主管部门对项目单位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后,对符合兑现条件的项目,向市发改委(市服务业发展办公室)提出书面兑现申请报告(一式二份)。
d.经市发改委(市服务业发展办公室)审验同意后,出具相关函件,由市财政局核拨资金。
承办处室:
联系方式:
服务业处 68615508